信息科工作职责

 


1、在办公室主任、副主任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
2、负责党委、办公室印章,党委书记、副书记印章的管理、使用;审定全院党务部门印章的刻制、启用、备案;负责开具对外介绍信和有关信函。
3、负责全院性重大活动的接待日程安排,做好基础接待工作。
4、负责群众来信、来访及催办工作。
5、负责有关会议的会场布置工作以及会议保障。
6、负责上级部门来电通知的登记、传达工作。
7、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的综合性工作。
8、负责办公室各类财产的管理使用。
9、承办院领导及党办主任、副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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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373-3040311,3040276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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